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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历:赵文兰,女,1964年8月出生。1982年7月在山东省郓城县一中高中毕业,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在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学习,毕业获优秀毕业生证书,1986年7月至1991年4月在菏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1年4月至今,在菏泽市规划局工作,任市政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
论文摘要:菏泽市位于黄河下游,城区地势低洼,防洪治涝工作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1991年市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防洪治涝规划,在组织实施规划过程中,由于对防洪治涝工作的认识不足,存有麻痹思想,现有设施欠帐太多,功能低下,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等问题,造成了规划未能顺利实施。为保证防洪治涝规划得以严格实施,居安思危,必须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完善规划、严格管理、广泛筹资、加大投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才能把防洪治涝工作落到实处,才能最大限度减轻水灾和危害。
论文:
菏泽位于黄河下游,属华北平原内的黄河冲积平原。菏泽市地势低洼,古为沼泽,有"雷泽"之称。菏泽城建成区座落在"盆地"之内,城内外地势相差2m左右,成为洼中之洼。因此,搞好防洪治涝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1991年菏泽市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菏泽市防洪治涝规划》。几年来,在这一规划的指导下,堵塞城墙缺口,疏通主要排水河道,增设完善排水设施,使城市防洪治涝能力有所增强。
但纵观整个城区防洪排涝形势,的确不容乐观。笔者现据调查、了解、分析我市防洪治涝的一些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值得引起重视的问题,措施和对策,以供商榷。
一、 目前防洪治涝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人甚至一部分领导对防洪治涝认识不足,思想麻痹。
城市防洪治涝是一项关系到人民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此认识不足;一些驻城单位对此也有无所谓的心理。具体表现为:1、对防洪治涝的设施不能加以妥善管理和爱护,有的往排水沟内乱到垃圾,有的乱占、乱填城市坑塘、河道;2、有些人法制观念淡薄,对一些排水设施进行人为的破坏。如有的人偷走了下水道上的盖板;有的人为了局部利益,随意在防汛、排水沟上盖房建屋等。
一些领导,对防洪治涝问题也存有麻痹思想,错误地认为:年年防汛不见汛。即使下点雨,涨点水,也不会造成大的危害。因而,在工作中,睁只眼,闭只眼,顺其自然。对防洪治涝工作抓而不紧,一拖再拖。
(二)现有防洪治涝设施功能低下。
城墙、大堤是菏泽市防洪、护城的两道天然屏障,历史上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57年50年一遇的洪水未能入城便是力证,多年来,随着对内对外交通的需要,城墙、大堤已有缺口35处;其城墙、大堤虽然采取了一些保护性措施,但毁堤破墙取土、违章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整个城墙、大堤可谓千疮百孔,极大降低了自身的防洪抗灾能力。
坑塘个数,面积日趋减少。据资料记载,城区原有72坑塘,占地900余亩。1968-1969年,投资38万元修建了连通工程,对城区降雨起到了拦蓄调节作用。近年来,由于管理措施不力,"蚕食"现象日趋严重,仅剩坑塘32个,占地500亩。且连通工程淤积堵塞严重,使之蓄水功能作用大为降低。
城区现有南关、三角闸、丁堤口三个排水站、容量小,年久失修,设备老化,提排能力远远满足不了要求。城区现有排水管沟111.26KM,因下水道、排水沟原设计不尽科学,断面小,工程质量低下,加之管理不能及时到位,整个排水未形成完整的系统,导致青年路、牡丹路等街道及附近低洼地段,汛期积水严重。1996年6月28日,城区降雨51mm,康庄西路、牡丹南路、解放南街等8条街道普遍积水15-35cm。
护城河、环堤河、洙水河、系城区三条排水的主要通道,这些年河床淤积严重,排水不畅、功能减低。历史上的老河道赵王河因电厂建设需要,被其输水泵站拦腰截断,成为死河,且河床淤积浅平,蓄水量微小。
(三)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我市历年是全省重点设防的城市之一,防汛形势非常严峻。因而在《防洪治涝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加大投资,实行倾斜,确保城区安全渡汛的具体要求。在防洪工程近期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1991-1993年,将完成洙水河疏浚赵王河治理等工程,计划投资723万元;在治涝工程近期实施方案中提出,1991-1995年,完成坑塘连通。扩建三角闸二级泵站等工程,计划投资约927万元,两项合计五年计划总投资1650万元。
规划编制完成5年来,实际实施情况与原计划相差甚远。1991-1995年,政府投资改造了南关排水泵站、三角闸二级提排泵站牡丹路下水道等工程,实际投资512万元,仅占计划投资的31%,但改造后的两泵站的提排能力距规划设计要求还相差甚远。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严重不足,93年大水便是例证。据资料记载,1993年7月9日至8月5日,我市连降大到暴雨,最大日降雨达160mm,连续降雨量652mm,城区积水面积达12.5KM2,城区一片汪洋,大部分街道、机关、学校、医院、工厂被淹,街道积水最深达1.1M,1万元户民房内进水、积水,110多家企业停工、停产、大量的桥梁、公共设施被推毁,造成了30多年来最严重的洪灾,直接经济损失5.3亿元,仅全市市政设施损失就达8620万元。
由以上内容可以看出,菏泽市靠近黄河,地势低洼,易受洪涝侵袭。加之防洪治涝工程布局不合理、标准低、质量差、失养失修,防洪抗灾能力有限,洪涝灾害一旦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实施防洪治涝规划,使规划建设逐步纳入全面、系统、规范化的轨道是确保城市安全、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造福后代的百年大计。
二、加强防洪治涝规划实施的初步打算和建议。
菏泽市防洪治涝规划91年编制完成,并获得了省城市规划单项奖。规划编制以后,再好的规划毕竟是纸上东西,要让它成为现实,还需经过很大的努力。1993年暴雨所造成的巨大损失,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领导人思想麻痹,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资金严重匮乏,导致基础设施欠帐太多。
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为保证规划的逐步实施,以最大限度地减轻水灾带给城市及居民的危害,确保城市的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打算和建议。
(一)强化领导。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是城市的"生命线"工程,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能只注重抓经济建设,忽视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建议成立防洪排涝规划实施领导小组,把实施防洪治涝规划列入政府的年度建设计划中,并及时督促检查规划的落实情况,领导小组采取各种措施为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及时解决好规划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复杂而又棘手的问题。进而使防洪治涝规划的实施得以顺利的进行。
(二)严格规划管理。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在整个城市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规划的指导下,规划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管理,严格沿大堤、城墙、坑塘、河道建设的审批手续,做到办证率100%,办证合格率100%,不允许有丝毫的放松条件和降低标准。因此,工作中规划管理人员要强化监督检查,使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并对查出的违法建设给予最严厉的惩处,以保证现有防洪设施不受侵害,确保设施的行洪能力,保证城市的安全。
(三)继续加快制订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依法加强设施的管理。为了使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政府部门要借鉴外地经验,结合菏泽实际,可制订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依法保护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如对城墙、大堤、护城河、洙水河、赵王河、坑塘等管理,制订出细则,严加管理,确保《城市防洪治涝规划》的实施。对一切破坏防洪治涝设施的行为,要给予严惩,决不姑息迁就,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四)广辟财源,筹措资金。实施防洪治涝规划,资金短缺是所有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当前,解决城市基础设施的资金,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虑:一是政府筹资,各级政府要用足用活税费政策,征足城市建设维护费,城市配套费等,做到专款专用;运用财政担保发行城市债券向群众借贷,对农村迁入城市的人口,收取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二是部门出资,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超前使用后还本金的办法,有建行、农行、农村信用社,每年安排一定额的专项贷款,扶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企业投资。把城市基础设施中的一部分变为商品,使投资者成为经营者,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引入市场机制,运用综合开发等手段来完成基础设施的建设。四是利用级差地租,使土地增值,为政府筹措资金,用来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五是要利用自身的人员技术优势,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开辟资金渠道,走出一条"以业养业,自我完善,全面发展"的成功之路。
(五)集中人力、物力、力争每年办几件实事。按照防洪治涝规划的要求,要有计划、分区域,按系统建设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结合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做到同步进行,开发一片,配套一片,做到不欠新帐。在资金薄弱的情况下,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每年集中力量办几件大事。如搞好坑塘联通,内河整治、设备更新、大堤维护等。不要在有限资金的条件下,多头绪上马,造成年年都是半拉子工程,只见资金投入不见各项设施功能的提高。
(六)完善规划。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做好沿城墙、大堤、坑塘、河道等两侧的详细规划,进而增强防洪治涝设施规划管理的可操作性,做到综合开发进一步有章可循,以综合开发来促进各项设施的建设。
(七)大力宣传防洪治涝的意义,增强市民的防洪意识,提高市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及时召开各种会议,广泛宣传,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市民的关注,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介进行防洪治涝方面的宣传,制造舆论、施加影响,可组织群众性的宣传活动,举办橱窗展览,摄影等。通过各单位自发地组织群众大搞义务劳动,搞好清沟排淤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等,及时宣传防洪治涝方面的好人好事。成绩突出的可通报表扬,论功奖励;对损坏城市防汛设施的,可抓住典型,及时暴光,惩一儆佰。
(八)重视日常管理。对河道要进行"保河道畅通、保河道整洁"为主要内容的河道"双保"管理办法;对大堤、城墙等要进行岁修加固;实行分段管理,责任到人。防汛部门要组织检查监督,组织评比,对管理人员要进行奖惩兑现,使之走上正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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