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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强国论:进一步提高女权 促进节育 民富强国 家家齐奔小康

山西省运城市 王居五

  论文摘要:进一步提高女权,主要指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建议国家修定法律(含民法和刑法),以法典确保公民“男到女家结婚落户”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犯,实现“女子也能顶门立户”继承家产的新风尚,达到男女在家庭中权利的平等;第二,以法遏制招工、招干中限制妇女的性别歧视,并认真贯彻“男女同工同酬”原则;第三,改变目前干部和职工男女退休不同年龄的规定,实现“男女同龄退休”通过以上举措,真正贯彻落实国家《宪法》中早已明文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如此,则可一举多得,大收宏效。首先,妇女的权利进一步提高后,她们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将从各个方面迸发出应用的光和热,发挥更大的作用,真正实现“妇女撑起半边天”的“夙愿”;第二,女权进一步提高了,人们从社会实践中亲身体察到“生男生女都一样,女了也是传宗接代继承人”的新风尚,自觉地彻底转变了几千年流传下来“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绝大多数人会由以往“不让多生”自觉地彻底转变为“不愿多生”新的心态和做法,实现思想意识革命和观念创新:“少生人口快致富”,将计生“国策”推向新阶段,使中国人口逐步达到“零”增长的理想早日实现;第三,有了上述一切巨变,自然便出现了“十六大”提出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齐头并进的新局面,为及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中国的女权进一步提高,人口发展出现了新景观,自然地影响和带动周边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女权提高和节育活动,将可缓解目前“全球人满为患”的现状,对促进世界繁荣和维护世界和平亦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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