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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方法 —“ 探究教学 ”

安徽省天长市新街中学—张立明

 

  教育的改革与世界上的万物及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一样 ,总是在曲折中前进的。最终要受“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这一客观规律所支配的。生产关系只有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促进和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进步。同样,教育改革以后,新课程理念下,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新的教学方法与之相适应,才能推动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搞好素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水平。与新课程,新教材相适的新教学形式—探究教学,应运而生,被越来越多地引入课堂教学中,成为学生学习的重要方式。它使过去沉闷的课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么,在组织初中思想政治的探究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做些什么呢?下面把本人的一点浅见呈现成给大家,以求与同行们进一步探讨,取得进步。

一.备课要“细”

  探究教学强调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个学生都有均等的机会和权利。引导每位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并获得一定的成功。然而,由于学生受到学习基础、性格特征认知方式、家庭背景和成长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造成学生个体的差异。所以,探究教学要做到既面向全体学生,又要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不同需求,这就要求教师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备好每一堂课。要做到:

  1. 关注所有学生的学习现状。

每位学生都有自己丰富的知识体验和生活积累。面对新知识,他们的头脑中并不是一张白纸。因此 , 教师在课前需要对学生现状作一些调查。关注的焦点不仅是全体意义上的认知基础和学习能力,还需要研究特殊个体的特殊状况。只有切实掌握全反法方位的信息,教师才能恰到好处地找准学生的“最近发展区”,确定相应的教学策略。例如人教版初二上册“依法制裁违法犯罪”这一课有这么一个案例:初中生王某和李某是好朋友。暑假的一天,他们一起到村边的河里去学游泳。忽然,李某的腿抽筋拼命喊救命。王某不敢去救李某,于是急忙上岸去找人。青年周某恰巧路过这里,王某便请他救人,周某要王某给 300 元钱,否则不干。王某拿不出钱,不久李某沉下水去,淹死了。王某认为李某的死是周某见死不救的结果。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他找来几个好同学埋伏在路边,用绳子将周某从快速行驶的自行车上拽了下来,致使其右胳膊骨折,面部和腿上擦破了皮,流下不少血。周某事后得知王某是这件事的主谋,便找到王家,要王家付 2 万元医药费。否则,王某出了什么意外,不要找他。在教学时要求学生回答“周某受到这样得‘惩罚'应不应该?为什么?”的问题,对学生已有的知识作如下分析:同学们把“惩罚”可能理解为道德上或法律上的,而忽视了关键的字“这样”。学生的学习状况可能有两个: 1. 少数同学认为应该受到惩罚。因为误了救人的时间,还索要钱财,道德水平低下。 2. 绝大多数同学认为不应该。因为周某见死不救是不道德行为,不是违法行为,既然不违法,当然不应该受到惩罚。即使要受到惩罚,也是舆论和良心的谴责,王某个人无权施行,否则,以身试法,反而要受到惩罚。基于以上分析,本人确定了“先倾听再缓评价”的教学方式。课上正如所料,出现了以上分析的两种现象。由于事先作了充分准备,不仅提供了一个需要探究的问题和学习材料,而且给了学生质疑讨论的机会。这样差异资源得以挖掘,探究得以深入。进而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

  1. 关注学生的情感生活和情感体验。

新课标强调知识与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整合。而在政治课堂三个目标的编排顺序上则把情感、态度、价值观放在第一位。所以在教学中,教师要努力营造和谐、民主的教学环境,加强政治课探究教学的趣味性,善于寓教学于活动之中,将丰富的情境引入课堂,引发学生对探究新知的积极情感,使教学过程成为学生一种愉悦的情绪生活和积极的情感体验。如上例,为解决案例中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把教学形式模拟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让学生客串主持人。记者,案中人物,嘉宾等角色,在情景中让学生去探究、体会。这样,学生通过思考、分析、经历迷茫、疑惑直至豁然开朗的情感过程,使他们感受到尽管法律实践活动充满着探索与创造,法律条文枯燥乏味,但并非不可逾越,树立起学好法律常识的信心,培养学习法律常识的兴趣;感受到法就在身边,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合法的权益受法律的保护,违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当然,为避免教学成为满堂放任自流,事先组织学生观看《今日说法》栏目,教给学生一定的探究方法,预测探究过程,思考如何达到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的和谐统一。

备课之“细”,在于吃透教材、教参,在于掌握学情,在于对学生在成长过程中蕴涵的东西的预测。备课越细,对各方面的情况有所估计,上课方能收放自如,这是实施探究教学的重要保证。

二 . 上课要“粗”

教学从本质上讲,就是预设与生成的矛盾统一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教学也是如此。教师需要“精细”地备课,预设教学效果。但依据新课标编写的教材、教参是学本,而不是教本。由于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十分迅速,又由于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有着各自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策略,所以,再高明的教师在备课时也不可能预设课堂发生的全部。因此,我们上课时就需要“粗略”些。应从生成的效果出发,及时调整教学过程。防止出现课前设计好僵死的教案,课上逼学生就范的局面。这样,才能给学生自主探究学习的空间,提高其创新能力。为此,要做到:

1. 适时将教案搁浅。

当学生带着自己的知识、经验、思考、灵感、兴致参与课堂活动,产生超出教案预设范围的各种问题和答案时,教师应当机立断,在教案的实施过程 中开放地纳入弹性灵活的成分,使课堂呈现出师生动态生成的特点。如上案例中“周某要王家付款 2 万元医药费,对不对?为什么?”一部分同学认为:对,因为王某打伤了周某的身体,属民事违法行为,应承担赔偿医药费的民事责任,但最好用法律手段而不是威胁。另一部分同学认为:不对,因为周某私自要钱,索赔过高,且威胁王某,属敲诈勒索。也有少数同学认为:赔偿数额应以医药费的实际支出为标准,实际费用少于 2 万,则不对;差不多 2 万,则对。答案不同,但实质是殊途同归,即周某应该要求赔偿。这时,有一同学提出了一个富有挑战性的问题:“周某会不会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学生有这样的疑惑,是本人事先没有预测到的,怎么办呢?我顺势将问题抛给学生:“你们认为呢?你是怎么知道的?”同学们各抒己见,争论的非常激烈。无意间,学生用已有的知识解决了现实问题,效果是我事先没有预料到的。因此。当学生出现疑问时,教师要舍得投入,让教案搁浅,顺应学生的思路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帮助学生解除疑惑。

2. 及时组织课堂讨论。

讨论最大的优势就是在教学中实现学生作为主体的共同参与,让学生通过亲身体验得出结论,培养学生得探究精神。讨论不能只看结果,更应注重讨论的过程。讨论中,要让学生的思维充分碰撞。在碰撞中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样的讨论,学生的个性才能得到张扬,创造性才能得到发挥,这才是倡导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如上例中 , “周某会不会用法律手段解决这个问题?”由于这是一个开放性情境中的开放性问题,有解题策略不唯一、答案不唯一等诸多情况,学生仅凭个人的能力很难考虑周全。这时组织学生讨论,产生了两种看法和认识:一是“不会”,理由是周某见死不救,私下要钱是这件事的起因。这么不光彩的事,不好意思寻求法律的援助;从案情发展过程看,周某不仅道德水平低下,而且法律意识淡薄,想不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会”,理由是如果在乎良心的谴责,觉得不好意思,救人时就不会要钱;为了钱,无论合法不合法,都有可能去做。通过学生之间的讨论,不仅可以解惑补缺,也有助于实现各种思维的碰撞,进一步提高学生思维的品质。

上课之“粗”,在乎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发挥学生的能动性,凸现学生的独立性。这是实施探究教学的重要举措。

“细”与“粗”本是一对矛盾。在课堂教学中,如果仅有备课的“细”,则容易失去探究教学的活力;如果仅有上课的“粗”,却又使探究教学迷失方向。如果亦细亦粗,则可相辅相成,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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