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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一名北大学生,三年中已修学分116.5,达本科毕业所需学分数的80%,仅因考试四门不及格,在进入大四时,不允许重修、留级,被勒令退学。本文通过对该生被迫退学过程的个案分析,揭示高校管理中的某些弊端;指出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对学生的管理应当合情、合理、合法,要把学生看作人,尊重人、关心人、教育人、挽救人;并对高校管理(主要是学籍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关于高校管理的教育立法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 北京大学 高校管理 淘汰制 情 理 法 学生权利
一、一封不见回音的书信
2002年9月底,这封用特快专递寄给许智宏校长的信,由一个署名王凯的人签收。也许是北京大学太高、太深、太大,信寄出后一直不见回音,哪怕是片言只语!一封发出的信,覆水难收,好在寄出前复印了一份,现将它原原本本公之于众。尊敬的许校长:
您好!
我是一个普通的中学教师,冒昧地给院士写信,实在诚惶诚恐,但事出无奈,只好打扰领导了。
我是贵校1999级微电子班(原属计算机系,现属信息学院)学生徐敏的父亲。徐敏考入北大,令全家高兴万分,庆幸能进入中国最高学府,将来有望成才。万没想到,他读大二时,因过多地玩电脑,荒废了学业,出现了考试不及格的现象。去年秋季(大三上学期)有所好转,各门功课均及格,寒假中我向他提出必须考研,可能给他形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分了些精力弥补以前的不足,更主要的是出于麻痹大意,放松了本学期功课的学习,故暑期前的考试四门不及格,到了北大规定的“一学期内考试不及格的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学分累计数达到应得学分的60%,应予退学”的程度。知此后,我痛心疾首,惭愧和自责难以言表。我专程到北大,于9月14日见到徐敏的班主任老师,但当时正值信息学院刚刚组建和周末,而我必须返校上课,只好留下一封给院系领导及本科教学负责同志的信,由我儿子呈交。回家后,我通过电话与信息学院副院长陈徐宗教授、北大教务部董老师和原计算机系负责本科生教务的杨老师联系,恳切请求给徐敏一个继续在北大学习的机会。但这一切效果不佳,希望渺茫。我今天写信给许校长,是因为知道北大校长都是爱护学生的,其他的领导、老师也都爱学生,但他们必须执行学校制度,只要许校长允许他们网开一面,事情会有转机的。
我深知北大的教学管理是严格的,但仍要提出请求,不仅是出于对自己孩子的关爱,还有如下考虑。
如果是学生智力差,即使留下也难以完成学业,这样只好退学。而徐敏的智力,据我看来,在一代青年中应属上乘,否则不可能考进北大;在北大学子中可算中等,1999年以666分考入北大,在湖北省考入北大的54名理科生的平均分(659)之上,入学后第一年各门功课及格,大三上学期警觉起来了也是全部及格,这些说明,如果给他一个机会,再加上他现在已经幡然悔悟,决心痛改前非,我相信他是不会辱没北大对他的教育和培养的。为了保证北大学生的质量,我提出的要求是留级一年(本学期继续在大四,明春补上今春的不及格课程,然后与2000级一起毕业、考研)。我觉得,在北大,优秀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读研,成绩一般的能正常毕业且大多数获得学士学位,徐敏这样的一个一度放松学业但已进入大四,不到一年就可毕业的,给他一个留级的处理,也是一种警告和惩诫。如果留下来仍然出现今春的问题,那时叫退学,我就不好意思再叨扰了。
在北大,以前就有退学后重新考进来的。可这件事临到徐敏这一批学生身上就有新的问题了。他在北大学了三年,现在退学回来,高中教材已全部改版,高考方式由3+2改为3+X,理科综合在内容上加了生物,而且从明年起高考提前到六月初,时间只有短短的八个月,稍加延误甚至不到八个月。不读北大不甘心,但客观上又平添了上述一系列不利因素;考到次一等的学校,不仅是个人和家庭的损失,也是国家的损失,对北大的形象是一种损害。而且,无论考到哪里,不仅个人多耽搁多年光阴,家庭多几年负担,还加重了国家的教育投入,浪费了教育资源。当然,这一切责任在我们自己。
我在感到留级无望时也曾考虑过,徐敏肯定已修足北大60%以上学分,可取得专科文凭,那就让他在北大旁听,学完本科课程,然后报考北大研究生。但这也有问题,理工科的专业课,如果旁听生不能进实验室,不能操作和参加考试,旁听的效果不佳;取得专科文凭后两年才能报考研究生,加上考试的一年,三年中找工作显然困难,即使找到了,也难以工作学习两不误,其结果将是心灰意冷,这样,一个可以造就的青年就算是毁掉了。
我在书信和交谈中反复申明,徐敏出的问题,责任在自身,我们不强调客观原因,不怪罪别人,更不编造虚假的东西蒙混过关,因为这样做对不起北大,也对徐敏的成长不利,让他觉得用虚假的理由可以为自己开脱,那样对他是一种误导,不利于他吸取教训和形成健全的人格。现在,如果给他一个机会,会使他更加感受到学校、社会、国家的温暖和说实话、诚心改错的好处,激励他奋发向上。如果不是这样,我担心会在他的心灵深处留下阴影。
尊敬的许校长,我们红安是个革命老区,我的祖父就是在70年前(1932年8月17日)献身革命的,到现在,由于孩子的一度失误,痛失在北大学习的机会,先烈如果九泉有知,该是何等痛心,我也深感对不起列祖列宗。我是一个中学教师,兢兢业业教书育人27年,用我一个人的微薄收入养活全家和供徐敏上学,事已至此,其痛心的程度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我的心始终向着北大,自己由于客观的原因,无缘进入这所最高学府,到我孩子高考时,毫不犹豫地支持他报考我们共同向往的北京大学,北大的一切,我都关注,这些绝不是到现在想把孩子留下来读书才说的。因此,我再次请求学校给徐敏一次机会,从德智体诸方面,从学习的全过程和发展潜力看,留住他,对国家、对北大,不会造成损害,对于徐敏和我们全家则是大恩大德,我和徐敏,终其一生是不会忘记的。
最后,恭祝校长身体健康,北大发达兴旺!
徐 敬 焱
2002年9月28凌晨
二、一段耐人寻味的交往
我知道,宪法赋予公民受教育权,徐敏通过全国高考取得了到北大读书的资格,一度放松学习,但未达到应剥夺受教育权的地步。我觉得应据理力北大的责任。见到班主任,了解一些情况后,我决定回家。因为在北大等,或许旷日持久也不能解决问题,我不能因私事耽搁学校的工作、学生的学习,只能用书信和电话与北大沟通。
离京前(9月15日),我留下一封给院系领导、本科教学负责同志的信,其内容与后来写给许校长的信大致相同,实质性区别只在于有下面一段文字:
"学校是培养教育人才的场所。北大、清华是精英教育。精英也难免出错,比如说今年春就发生了清华大四的刘海洋在动物园伤害动物一案。最近我从电视新闻中听到清华给了他留校察看的处理,这也就意味着清华没有因伤熊事件剥夺其研究生资格。我为小刘庆幸,也钦佩清华的处理方式。因为对青年人的缺点错误,处理的目的是挽救人,一棍子打死是不可取的。"
9月19日上午,我拨通了北大原计算机系本科生教务员杨朝晖的电话,杨在通话伊始,就提出我信中说到清华,强调"清华有清华的搞法,北大有北大的规矩,不能说清华怎样北大也该怎样。"9月27日上午,我在与陈徐宗副院长通话时,对信中提到清华可能引起误解表示歉意,并声明决没有扬清华抑北大之意。对此,陈不置一词。我不明白,清华北大,在世人心目中比肩并立,它们(再加上南开)在民族危亡关头合组西南联大,见诸新闻报道的两校关系相当融洽,据说北大向来大度包容,而今何以出现上述现象?
当然,决不能据此说北大人都是小肚鸡肠,他们之所以对一个大四学生毫不心慈手软--连重修补考的机会都不给,坚决扫地出门,必欲除之而后快,是因为北大要搞末位淘汰制,也许它还是“改革创新的大举措”呢!尽管9月23日《羊城晚报》发表署名文章(以后别的报纸又转载),认为"此事关乎公平与效率",提到"孔子说,有教无类,这是一种教育的理想境界,体现的是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主张"学校应该重言教育重言转化慎言淘汰"。但北大的既定方针岂能受一两篇文章左右?我曾亲耳聆听北大一位院级领导斩钉截铁的话语:"这是北大制度,制度就是法律,法律是不能变通的。"尽管我知道"制度就是法律"这话不对,北大再大,也没有大到代全国人大立法或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程度。但我原谅此人,因为他从事的不是法学专业,除了狂妄还有无知。而北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是一流的,应相信他们会在北大校园内进行一些普法活动,以避免今后再出现这种常识性错误,遗憾的是稍晚了点。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否在执行中有所变通,这就难说了。据说北大以前有一种"留级"的处理办法,也许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太麻烦,而"一刀切"省事些,把学生赶走更清静、更具威慑力、更能显示北大之不同凡响,1999年以后就没有留级一法了,不知这算变通否?北大常有学生考试不及格,对其中有些人,或以学生干部工作耽搁原谅之,或以生病身体不适宽限之,也不知这算变通否?或许大原则是不变通,要变通就只好靠机缘了。这次碰到的是北大将电子学系与计算机系合并为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信息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是原来电子学系分管本科教学的系主任,徐敏是计算机系学生,按照常人的判断,得到宽恕的可能性极小,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在一个单位的规章制度被奉为法律的地方,真正的法律包括宪法就失去了它应有的地位。国庆长假结束后,我儿接到办理退学手续的通知,九号未找到人,十号到十一号下午办完。要办手续就得退房,办了退房手续当晚八点前就要"清空"("扫地出门"可不只是一个词语,它是确切无误的事实)。幸好我儿找了个栖身之所,才没有露宿街头!北大,何以对你的学子如此残忍,这般冷酷?北大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们,你们大概也有子女,怎不设身处地想想?你们能保证自己的后代一辈子不走麦城?
从北京大学学生成绩单上看到的是,徐敏大学本科三年,实修学分数为:必修课82.5,限制性选修课22,任选课12,总学分是116.5。占本科毕业所需学分数的比率是:必修78%,限选91.7%,任选80%,必修与限选合并计算以及必修限选任选三类合并计算均在80%以上。审查意见为"准予大专毕业",但当时未发证书,说是要等到1999级学生毕业时一起办。(九个月后,北京大学给徐敏颁发“二年制专科”毕业证,修业时间写的是“一九九九年九月至二零零三年七月”,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北大多么讲实事求是)。
如今本科生多如牛毛,自然就不能满足于专科哪怕是天下闻名的北大的专科了。在与北大人的交谈中,也有说可以退学后再重考的,故此,我在给许校长的信中提到这个问题,还说到"无论考到哪里,不仅个人多耽搁几年光阴,家庭多几年负担,还加重了国家的教育投入,浪费了教育资源。"我想,北大党委闵维方书记是从事教育经济学研究的,这笔帐北大一定算得很清楚。哪知道,北大财大气粗,根本不在乎这个--因为遭受损害的是国家和百姓,而不是北大,他们用不着心疼。
北京大学,尽管它的前身京师大学堂成立于1898年的年底--12月30日,但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一直以5月4日作为校庆日,意在纪念五四运动是由当时的北大学子发起的,北大也一直以五四运动发祥地而自豪。前辈奠定的基业和光荣的历史,国家、人民的大力支持,再加上北大师生的不懈努力,使北大成为莘莘学子翘首企盼的去处,国家和人民把自己的优秀儿女源源不断地送入北大,这些理当成为北大继续前进的动力。遗憾的是,今天的北大,承载不了这么殷切的期望和如此厚重的历史。五四精神在北大的一些领导者、管理者身上荡然无存,混乱、死板、任性而又自命不凡的管理机制,视学校为私产、视学生如草芥的官僚式学霸作风,已经统治了北大,玷污了“五·四”,这些人还有什么资格在"五·四"这一天谈科学、说民主?一个朝气蓬勃、热爱祖国、崇尚科学、追求民主的北大形象被这些人毁掉了,他们以后有什么颜面去见自己的老校长蔡元培先生?北大属于科学,属于人民,属于青年!弘扬五四精神,重塑北大形象,有益于国家,有益于北大,有益于以后要在北大工作、学习、生活的一切人们。
无可置疑,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北京大学在中国人的心中是一块圣地。它是历史的见证,文明的象征。它的教育理念,它的管理思想,它的举措,它的规章,对其它高校是一种无形的示范力量。因此,研究透北大,建设好北大,其意义决不限于这所名校一身。正因为如此,我们应该关注北大,唤其警省,促其革新,催其奋进。当民主、仁爱和科学、理性之光回归燕园之时,爱惠的将不只是北大学子,而是整个中国的教育事业和各族人民。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三、一个公民、教师、父亲的思考
探寻北大之"大",感叹情、理、法的缺失,为的是把它们找回来。
为了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我们正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是其中重要一环。为了年复一年的学生高考,中学教师们呕心沥血;为了子女的求学深造,作父母的节衣缩食。他们盼望着后代经过高校的培育成为栋梁之材,社会对高校尤其是一批著名大学寄予了殷切的希望。学生进入大学,是人生的一个新起点。大多数学生,在多数场合,能够把握机遇,认真学习,积极进取。但他们毕竟年轻,总有些管不住自己的时候。学生出了差错怎么办?这就成了摆在高校、成人面前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我的看法是,高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合情、合理、合法的管理教育。
这里的"情",有两重含义。一是情绪情感、感情之"情";一是客观实际情况之"情"。(一)要如实地把学生看作是有独立人格、有情绪情感的人,教育者要注意学生的情绪变化,尊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并将其引导到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方向;学校要以博爱之心、视生如子之情,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人们把自己就读过的学校称为"母校",为什么呢?因为"母"是与"爱"联系在一起的。有些学校的领导者和管理者连"把学生当人看"这个最起码的要求都做不到,他们怎配从事教师这种职业?(二)要客观地、全面地、动态地看学生。评价学生,不能只看结果,忽视过程。平时疏于管理教育,只知秋后算帐,有几门功课不及格就扫地出门,是不负责任的态度。管理是一个过程,要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管理。不能只看分数,要全面地考查学生,从德、智、体,从知识与能力包括潜能诸方面考察。在强调素质教育的今天,仅凭考分一项决定学生命运是不合时宜的、错误的。不能把过错全部推给学生,学校要有一点自我反省的勇气,检查一下自己的工作有无失误之处。在学生出现差错后,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人为善地帮他找原因、想补救之法。还必须与学生家长互通情报,协同教育,配合管理。这些,既是“合情”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合理”的必备条件。有百年历史的堂堂北大,就是做不到这些,岂不怪哉?
合理的"理"即道理、理性,亦即管理中的科学性问题。
我在与北大的交往中,不止一次地听北大人说:“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新生入校时就告诉他们了,人手一册。到北大读书已是成人了,就该知道必须遵守这些制度,违反了,自己造成的后果必须自己承担。”这些话,说者振振有词,听的人却可以这么想:如果说有言在先,就不必进行经常性的管理教育,这是规避责任。即使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纪、党纪,也必须经常地不断地用它来教育群众,教育干部(包括领导干部),其出发点和目的是关心人、爱护人、挽救人。学校是教育人的场所,面对的是青年学生,岂能把管理仅仅限于颂规章制度?学生远离家庭,父母鞭长莫及,一个本来,品学兼优的学生到了某大学,一度退坡了,学校就没有一点责任?如果有,该不该承担下来?完全推给学生个人承担,公正吗?
至于所谓有言在先的东西,我可以从北大招办《致99级新同学的一封信》中摘录两句:"北大的教学要求是严格的,本科学生在一学期内(第一学年第一学期除外),考试不及格的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学分数累计(注:这里的'累计'用词不当)达到应得学分的60%,或者在校期内,考试不及格(经重修仍不及格)的必修、限制性选修课学分数(注:这里应有'累计'而漏掉)达到15学分,均应予退学。考试不及格应重修,重修的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累计达五门以上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这两句话,除第一句中"累计"一词用错了地方外,至少还存在三个问题:一是规定应予退学的两种情况中,尺度是不一样的,前者苛刻,后者尽管无法律依据但相对前者宽松;二是第二句提到考试不及格应重修,但第一句中早就有了要他退学,退学了到哪里去重修?北大凭什么取消学生重修的资格?三是重修五门不授学位,好像是严格要求,但问题是学生通过重修已经学到东西了,区别只是时间先后,学位是反映学业水平的,重修合格不给学位显然失当,学校不就是要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吗?当然,这种制度的存在有一个用处,那就是执行中可以各取所需,这就又涉及到管理者的理性和道德水准问题了。至于在处理问题时有意无意地让弄虚作假者蒙骗过关,对真诚改错的却以"无客观原因"为由勒令退学,则是明显违背常理而又误导学生的。
再说淘汰制。北大有些人不喜欢别人在他们面前提别的大学,好象不存在一个相互学习相互借鉴问题,但他们又从某些企业学来了"末位淘汰",且抄得没道理。企业要讲经济效益,搞末位淘汰,意在鞭策员工努力工作;而被淘汰者,或许不出几天、几十天、几个月,就可以在别的地方找到新的岗位。学生则不同。在目前的教育制度下,他入学后就没有重新择校的自由了,学习的周期是以若干年计。把一个大三或大四的学生按照不合理的校规淘汰掉,他需要到下一年再参加高考,再从大一学起,他的青春年华就这样被人残暴地掠夺了几年。受害的还有国家和学生家庭,二者都有经济损失。最后还牵连到其他无辜的考生,因招生人数既定,有这一个重新上学,就少一个新升学的。也许有人认为它有助于高校提高教学质量,但我看不一定,因为它违背了办学宗旨和国家法律丧失了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请问:有哪一所世界名校是把淘汰、驱逐学生作为法宝而跻身于一流大学行列的?
"法",当然是国家的法律,包括宪法的有关规定,有关法律和法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不只是政治口号,而是要付诸行动了。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稍有一点法治观念的人都应承认的。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在某些高校却利用他们制定校规的权力剥夺学生受教育这一基本人权。"学校权力"与"学生权利"发生冲突,天平当然向学校权力倾斜,这种几乎不受制约的权力的使用,有时尽管不合法,但因法律规范不周而使学生求诉无门。要改变这种不正常状况,有赖于多方面的努力。首先是立法部门要考虑在高教立法中规范高校管理行为,保护学生权利,以避免有人钻法律不完善的空子,打擦边球。其次是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清理一下自己是否有向高校不当授权的地方,如有发现立即收回;同时查一查自己和各高校(高校也应自查)制定和执行的规章制度中是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有发现立即废止;然后,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基础上,通过民主的方法(包括听取学生的意见)制定出合情、合理、合法,有利于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的新的规章来。最后,不可或缺的是,要建立和健全高校管理中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也许有人问: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也有受教育的义务,他不履行义务怎么办?现在高等教育是"宽进严出",不搞淘汰怎么个"严出"法?其实好办。学生真的不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本身是违宪的,你依法治校,岂奈何不了他?问题是如何界定这个学生的行为,这需要有一套严格的、科学的、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标准,来不得半点的主观随意性。"宽进严出"现在可以说有些眉目了。一个本科生,四年或五年下来,有如下几个去处:本硕连读甚至直攻博、免试读研、考研或出国读研、获学士(或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但无学位,并不是离开"淘汰"这味药就开不了中药铺。在学习期间确实跟不上趟的怎么办?一定要遭淘汰吗?否!问题既可以在校内解决,如留级、留级还跟不上就转为专科;也可以跨校解决,即转学。比如某一考生,高分低能,进某一层次较高的学校后,无论怎样努力都难以适应,这样,既保证了学生受教育权得以实现,又有利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这种对国家、高校、学生三方都有利的事,何乐而不为?当然这需要对我国的教育管理(包括高校学籍管理)体制进行一些必要的改革。人才流动,在经济等领域行得通,为什么在学校就行不通?高校教学、科研人员能流动,为什么学生不能流动?计划经济被市场经济取代了,而我们的高校学籍管理仍然是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学生接到一张录取通知书,如同签了一份卖身契,恐怕这也是某些高校在处置学生问题上能为所欲为的原因之一。现在该对这种僵化的管理体制动一动手术了。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我的儿子被迫退学的事已经过去了,他告别了北大,但没有沉沦,这是值得庆幸的。我写作这篇长文,不是纠缠历史的旧帐,而是为了中国高等教育的明天。明天会怎样?老话是"前途光明道路曲折",我是持谨慎乐观态度的。要追求光明,就得驱除黑暗;要在明天少走弯路,就得审视昨天的曲折。为国家、民族分忧,为子孙后代探路--这,就是撰写本文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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