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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监督工作以国民经济的发展

贵州省 刘四维

  个人简历:男,汉族,籍贯湖南湘潭。生于1948年6月6日,196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曾于1998年9月任贵州省人大办公厅行政处党支部书记,现任贵州省人大办公厅信息督查处副处长。1961年9月-1964年7月在贵阳一中初中毕业;1964年9月-1968年2月,在贵州省机械工业技术学校读书四年中专毕业;1983年9月-1986年7月,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读书三年大专毕业(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1997年9月-2000年7月,在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读书三年毕业(本科经济管理专业)。1968年2月-1973年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十四军军炮团任班长和文书。1973年2月-1976年10月,在贵阳红星拖拉机厂工作("文革"期间当工人);1976年10月-1984年10月,在一机部贵阳轴承厂任厂部秘书、会计等;1984年10月-1988年2月,在贵阳市审计局任秘书、工业审计员(其间1986年7月-10月在中共贵阳市委党校第6期中青年干部研讨班学习);1988年2月-现在,在贵州省人大办公厅行政处任科员、财务科长、副处长(1996年12月-2001年9月任行政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2001年9月-现在任信息督查处副处长)。长期从事文秘和财务、审计工作,具有丰富阅历和实践经验,刻苦学习,先后取得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和本科文凭。1986年以来,在省、地(市)级正式出版经济刊物共发表12篇论文:1、1987年《贵阳审计》第1期:《也谈审计监督与各专业经济监督的关系》;2、1987年《贵阳审计》第2期:《如何提高玻璃制品的经济效益》;3.1988年《黔东南审计》第1期:《如何提高工业企业审计工作效益》;4、1988年《湖北财会通讯》第10期:《应造就大批“综合型”审计人才》;5、1988年《贵阳财会》第6期:《审计和会计干部要通晓各种记帐法》;6、1989年《贵州社科通讯》第2期:《采取多种手段治理通货膨胀》;7、1989年《城市经济》第3期:《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经济协调稳步发展》;8、1997年《人大论坛》第6期《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之我见》;9、2000年《人大论坛》第7期:《浅谈监督工作与国民经济的发展》;10、2002年《人大论坛》第10期:《财政预算的编制与审查》;11、1987年贵阳《组织人事工作》第2期:《贵阳市二轻集体企业人才开发的现状和对策》;12、1988年《贵州人事》第8期;《造就“综合型”审计人才势在必行》。(其中省级6篇,地、市级6篇)。论文的选题,都是经济工作实践中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作者善于综合运用所学经济管理理论知识,深刻阐明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比较高的学术价值。特别是他撰写的《浅谈监督工作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综合运用预算编审方法,搞好财政预决算编审工作》被作为优秀论文选入《中国当代思想宝库》大型文献,两文荣获"中国理论创新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并荣获国际优秀论文奖。本人并被发现杂志社聘为副理事长,被中国管理科学院人文研究所和学术委员会聘为特约研究员。曾为贵州省人大办公厅起草《财务管理制度》和《物资管理制度》,1999-2001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关键词:监督工作与国民经济发展
  摘要:现代市场市场经济都是有政府调控的市场经济,必须借助政府干预来调节经济的不平衡问题,特别要用扩大政府开支和需求来弥补私人有效需求不足,调节经济供求总量,刺激整个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纠正市场缺陷,促使我国市场经济有效运行。实现宏观调控应主要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综合采用其他手段。实现宏观调控,离不开综合经济监督。实行综合经济部门监督是实现宏观调控的具体措施,没有审计监督和法律监督,就不能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监督作用。 
  论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型的资源配置方式和与其相应的宏观调控模式,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绝不等于资金的自由经济。现代市场经济都是有政府调控的市场经济,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不存在的。著名的凯恩斯理论就认为,如果仅仅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要实现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均衡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必须借助政府干预来调节经济的不平衡问题。凯恩斯认为,要放弃经济上的自由放任原则,实行全面的国家干预,特别要用扩大政府开支和需求来弥补私人有效需求不足,才能调节经济供求总量,刺激整个经济的发展。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  
  我国当处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培育与发展,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必须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首先,单纯的市场调节只能解决市场微观平衡问题,而不能实现宏观平衡。如由社会总供求失衡引起的经济衰退和通货膨胀,就必须由政府宏观调节加以解决;更有许多公共消费品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加以分配。  
  其次,市场机制只能反映现有的生产结构和需求结构,而不能有效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和结构,国民经济发展的长期问题需要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的全局加以安排。  
  第三,市场机制以优胜劣汰为准则,势必导致收入分配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难以实现社会公平分配。而且自由竞争必然导致垄断,垄断不利于市场机制发挥正常作用,反而影响市场调节的效果。  
  第四,市场不能解决外部不经济,即经济主体对外部环境不利的行为。有些当事人的活动会造成外部主体的经济损失而得不到补偿,如工厂排污对附近居民的损害。这类外部影响难以通过市场机制自发作用得到补偿和纠正。  
  第五,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社会化大生产表现为联合的社会劳动,即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各部门、各产业之间、各企业之间互相依赖、互相制约,客观上要求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必要的管理和调节,因而也需要宏观调控。  
  综上所述,市场的缺陷,是导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出现周期性经济衰退及其他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这些国家逐渐实行和完善政府对经济间接干预的重要原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缺陷同样存在。因此,正确发挥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调控,纠正市场缺陷,是我国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  
  二、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是实现宏观调控的前提条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实现宏观调控应主要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综合采用其他手段,才能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从而有效地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进行宏观调控,之所以需要采用法律手段,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法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通过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机构,制定和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的手段。法律手段具有权威性、规范性、强制性和相对稳定性等特点。  
  法律手段的主要职能是采取法律形式来调节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结构,利用法律手段可有效地保护公有财产、维护各种经济形式、各种经济组织和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利,调整各种经济组织横向和纵向的关系,保证经挤运行的正常秩序。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活动主体的权利、义务、地位和行为规则要依靠法律来规范、确认和保护,市场秩序委依靠法津来规范和维系,国家也要依靠法律来调节市场运行。  
  进行宏观调控,之所以要采用经济手段,这是因为经济手段具有间接性和灵活性等特点。经济手段是借助于经济杠杆影响各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来调节它们的生产经营方向,规模和投资决策的,它对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的调节是间接的,是以经济主体的自主选择、自己适应为基础的。  
  运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可以根据不同的经济形势和外部环境,运用不同的经济杠杆,并随时调整经济杠杆作用方向和力度,因而是灵活的。经济杠杆对经济活动具有调节、分配、监督等职能。有效地运用经济杠杆进行宏观调控.就是按照宏观经济目标,统筹规划,有机结合,相互协调,使其对经济运行发挥最佳效果。  
  三、提高国家宏观调控能力需要加强综合经济监督  
  宏观调控的控制职能,是指经济管理者为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对目标计划实施过程进行的监督和调节,因此实现宏观调控,离不开综合经济监督。  
  众所周知,由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参加国际分工与合作,参与国际竞争,增强了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笔者认为,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改革、开放、搞活,就越需加强经济监督,越是进行配套改革,就越需要综合监督。实行综合经济部门监督是实现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具体措施。  
  大量事实证明,没有强有力的综合经济监督,特别是审计监督和法律监督,就不能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和整个民族利益。如某省经审计机关查出的违纪金额就超过亿元;贵阳市财政局由于缺乏强有力的会计监督,没有建立严格的内部监控制度,出纳贪污的巨额资金竟达七千多万元。一些贪赃枉法的犯罪分子,之所以敢于铤而走险,就是经济生活中缺乏强有力的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法律监督等综合经济监督。  
  由于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以及多种流通渠道,国家的宏观控制能力较弱,社会经济活动难免出现宏观失控的混乱现象,如会计信息失真,假账泛滥,一些单位的负责人为了小团体利益,授意、指示、强令会计人员做假账,就是当前经济秩序混乱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越是要推行市场经济,越是开放搞活,越需要加强综合经济监督。由于审计监督具有其它监督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与其它经济监督共同组织国民经济监督体系。因此,在改革深入发展且配套进行的现阶段,不仅需要计划、财政、税务、银行、物价、统计、会计和工商行政方面属于具体业务性质的监督,更需要对国民经济各部门整个经济活动的监督,即需要包括审计、法律部门在内的全面综合经济监督。  
  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宏观监督体系中,法律监督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在法律监督中,除了运用经济法进行监督外,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但有权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进行有效监督,而且有权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根据经济发展需要,适时制定法律法规,定期进行执法检查,有效进行“个案”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使我国市场经济健康稳步向前发展。  
  审计监督与各专业经济监督的职能不能互相代替,它并不排斥财税、银行及其它各经济部门的业务监督。  
综上所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加强宏观调控以及综合经济监督和法律监督,完善宏观调控手段和协调机制,实施适度的财政、货币政策,注意掌握调控力度,才能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实现国民经济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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