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简历;张补兰,男,1954年3月28日出生,1970年参加工作,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工作单位:山西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助理检察员,二级检察官、工程师。专业领域:专管全市各县(市)的现场勘查、绘图、照相、笔迹鉴定、痕迹检验。
论文摘要:16年的专业技术工作,感光影像胶片始终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法医鉴定案件中首先感光影像照片质量必须保证因它没有再拍摄的机会,尸检完毕一处理尸体就无法补救关键的物证效性的逼真。如2003年8月23日重新解剖闫俊尸体,我拍的尸检照片,起到了证据作用,改变了原忻州市公安局的法医鉴定结论。又如办理忻州市交家电被诈骗120万元的案件中,感光胶片在高倍显微镜下,放大成像对起收笔的细微特征,笔画的先后顺序,先盖章后写字的痕迹特征清晰可见。科学地作出了鉴定结论,被忻州市中般人民法院认可并采纳。将被告李亚胜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论文全文:我从事检察技术鉴定工作十六年来,特别是勘查现场,现场照相是物证鉴定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完整、准确、客观、清晰地反映犯罪分子现场情景和遗留下的具体事物形态,为侦查判断案件的性质作案手段,做案过程,作案范围提供重要的根据,以震憾全国的98.11.5繁峙县看守所八名重刑犯集体脱逃案,在分管检察长的指挥下,在监所处长的主持下,我勘查了现场,制作了现场勘查笔录,拍摄了整个照片,绘制了现场方位图等一整套材料,得到了省院的较高评价,根据我的照片和现场勘查全部材料,给了看守所管教干部教育,并给看守所长的撤职处分。
实践使我懂得:一个物体上通常有不同的物质,某些物质是反射光线,另一些物质是吸收光线的,这样,无论是人眼观察还是利用感光照相,都可以获明暗对比的影相,这只是在人眼敏感的可见光的区域内,光线成相,在不同的角度,获得有用的影相甚至是影相中的细节特征。我是专业摄影会员,如在2002年全国检察系统摄影研讨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举办的“鸡公山杯”摄影比赛中我荣获三等奖。
在新闻物证检验照相中,物证检验照相是刑事照相技术中内容最丰富的部分,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近距离照相,原物大照相,直接扩大照相,翻拍、脱影照相,加强反差照相,分色照相显微照相,用感光照片记录痕迹,物证的形态,人眼看不见,看不清的细节特征,用科学的技术方法揭露伪造,打击犯罪,物证照片在检察技术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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